区域及行业服务商品牌管理与公关传播规范
合规
1.所有与腾讯广告相关的设计、宣传物料、传播内容,在发布之前,必须获得腾讯广告的确认;
2.称呼自己为“腾讯广告区域及行业服务商”;
3.依据腾讯广告官方的授牌结果定义自己的服务商身份:“综合类核心服务商”“综合类重点服务商”等等;
4.如实陈诉服务商和腾讯广告的合作关系;
5.描述合作关系时,依具体事实选择腾讯的合作主体;
6.服务商相关TSA业务的联合logo,服务商logo在前,腾讯广告logo在后;以突出服务商logo为主,弱化腾讯广告logo;
7.以官方稿件中对于广告产品的定义、产品形态描述、产品优势,业务描述阐释腾讯广告相关产品和业务;
8.腾讯广告产品灰度测试期间,以腾讯广告提供的官方资料为介绍话术标准;对于腾讯广告希望暂时保密的灰度测试广告主名单等,服务商需严格保密;
9.直接使用腾讯广告的业务名及各广告产品的标准名称,如“朋友圈广告”、“公众号广告”、“QQ空间广告”、“QQ客户端广告”等;
10.保持腾讯广告logo的完整性;
11.以互联网官方公布的最新财报数据为准,来描述相关业务表现。
不合规
1.严禁擅自发布与腾讯广告相关的设计物料或内容。未经确认发出的任何内容,将可能被腾讯追究法律责任;
2.严禁称呼自己为“微信服务商(或代理商)”“朋友圈服务商(或代理商)”或“广点通服务商(或代理商)”;
3.在没有得到正式授权时,严禁宣称自己为腾讯广告服务商;在没有得到正式授牌时,严禁宣传自己为“核心”“重点”服务商等;
4.严禁宣称自己为“独代”“独家”“总代”“战略合作伙伴”等与事实不符且不合规的身份;
5.禁止使用“腾讯集团”“微信”“微信广告”等作为合作主体;
6.严禁随意拟定腾讯广告的合作身份(例如擅自申明腾讯会议主办/合办身份);严禁随意使用腾讯广告logo,或将logo不合理的前置或最突出;
7.严禁擅自过多解读腾讯广告相关产品和业务;
8."严禁将灰度测试的产品和客户内容通过外部媒体进行任何传播;严禁自称腾讯广告某灰度测试或新上线产品的“独家”、“首家”服务商;严禁对外宣称不符合事实的业务流程,例如快速上线,特批上线等;"
9.严禁对业务名或广告产品名称进行变体命名,如“(服务商名)-腾讯广告”;
10.严禁对腾讯广告logo进行变形和拆分;
11.严禁使用不准确的数字(用户数量,市场占比等)来进行市场宣传。